對新評定的國家5A級、4A級旅游景區,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、50萬元獎勵;對新評定為五星、四星的旅游飯店,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、20萬元獎勵……日前,揚州市旅游局、揚州市財政局聯合發布《揚州市旅游業發展引導和獎勵資金使用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,旨在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,加快推進旅游項目、旅游品牌建設,招徠更多境內外游客,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。
旅游獎勵重點3大方面 游客招徠方面實行2次申報
市旅游局相關人士介紹,揚州市旅游業發展引導和獎勵資金使用范圍,主要圍繞旅游中心工作,重點支持旅游項目補助、品牌建設(旅游品牌創建獎勵、旅游商品開發獎勵、品牌企業引進獎勵)、游客招徠(過夜游客招徠獎勵、舉辦特色旅游活動補貼、舉辦會議展覽補貼、旅游新線路開發補貼)。
“2013年10月,市旅游局首次發布《揚州市游客招徠和旅游企業品牌建設引導資金使用細則》,與往年相比,今年最新修訂的獎勵資金細則,在游客招徠方面實行兩次申報,分別于每年的9月和次年2月進行申報,此外在品牌建設的獎勵額度上,以及游客招徠等方面進行了調整。”市旅游局相關人士表示,每年市旅游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公開發布申報指南,通過文件、部門網站等形式明確項目申報條件、時限、程序、要求等信息。每年二季度將組織開展旅游項目補助資金申報工作,每年12月份組織開展品牌建設(旅游品牌創建獎勵、旅游商品開發獎勵、品牌企業引進獎勵);每年9月和次年2月分兩次組織游客招徠(過夜游客招徠獎勵、舉辦特色旅游活動補貼、舉辦會議展覽補貼、旅游新線路開發補貼)等專項資金申報工作。申報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旅游局提交申報材料,申報期間,市旅游局和市財政局全程受理申報單位的咨詢并進行業務指導。
旅游獎勵額度大幅上調 新評定5A級景區獎勵100萬
《細則》提出,對新評定的國家5A級、4A級旅游景區,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、50萬元獎勵;對新評定的國家級、省級旅游度假區,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、50萬元獎勵;對新評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旅游示范區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;對新評定的省五星級、四星級鄉村旅游區,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、5萬元獎勵;對入選江蘇省旅游風情小鎮的鄉鎮,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;對入選市級旅游風情小鎮的鄉鎮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。同一小鎮同時入選省、市級旅游風情小鎮的,按照就高原則給予獎勵。
對新評定為五星級、四星級的本市旅行社,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、5萬元獎勵。對評定為“江蘇省十強旅行社”、“全國百強旅行社”的本市旅行社,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、100萬元的獎勵。同一旅行社同時入選全國百強和省十強的,按照就高原則給予獎勵;對新評定為五星、四星的旅游飯店,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、20萬元獎勵;對新評定為金樹葉級、銀樹葉級的綠色旅游飯店,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獎勵;對新評定為金、銀盤級旅游餐館,一次性分別給予4萬元、2萬元獎勵。
市旅游局相關人士介紹,與往年相比,今年旅游品牌建設獎勵額度比原先實施的額度增大。如國家5A級景區的評定獎勵、新評定的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獎勵都從原先的50萬元上升至100萬元;對新評定為五星、四星的旅游飯店,一次性獎勵從原先的20萬元、5萬元,上升至50萬元、20萬元獎勵。
游客招徠側重四季旺游 增設專列包機等方面獎勵
記者注意到,與往年針對旅行社、旅游企業的游客招徠獎勵相比,今年更加側重四季旺游,針對淡季游客加大招徠獎勵資金的力度,同時增設了專列、包機、游輪招徠游客的獎勵。
《細則》規定,累計1月、2月、6月、7月、8月、11月、12月招徠國內過夜游客達到3000人次(含)以上或入境過夜游客達到500人次(含)以上,且游覽2個(含)以上收費景點,按照國內過夜游客1夜30元/人次、2夜(含)以上50元/人次,入境過夜游客1夜50元/人次、2夜(含)以上80元/人次的標準給予旅行社(不包括城市旅游推廣站)獎勵。
給旅游專列、包機、游輪招徠游客也給予一定獎勵。如在上述7個月內,一次性組織專列(??繐P州火車站)輸送客源(豪華旅游專列游客量不低于300人、普通旅游專列游客不低于600人)且在揚至少住宿1夜,按照3萬元/次的標準給予組團社獎勵。
補貼特色旅游活動 旅游新線路開發也有獎勵
《細則》對舉辦特色旅游活動,省級以上會議展覽以及旅游新線路開發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補貼。對“四季旺游”作出突出貢獻,在“揚州的夏日”(6月—8月)和“揚州冬季養生節”(12月—次年2月)期間舉辦、并經市旅游局備案納入全年活動體系的特色旅游活動,給予主辦(承辦)單位30萬元—100萬元的活動補貼;其他時間舉辦的活動補貼標準不高于30萬元。
《細則》提到,特色旅游活動認定要件:特色明顯(結合地方區域特色)、游客參與度高(現場參與人數10000人以上),或市場影響力大(現場活動參與人數300人以上、網絡及新媒體總點擊量50萬+、省級以上主流媒體報道宣傳),舉辦前須報經市旅游局確認并備案。
對旅游新線路開發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。《細則》提到,年度推出揚州研學旅游、紅色旅游等主題旅游新線路,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,有較好的市場接受度(年度研學旅游線路接待游客5000人以上、紅色旅游線路接待游客3000人以上)的,每條新線路補貼1萬—5萬元。
《細則》提出,對年銷售額300萬元以上,年度研發20種類(相近相似的算一類)以上且研發主題統一、包裝精美、以游客購買為主、市場美譽度高的旅游商品企業,給予不高于15萬元獎勵。對引進的國內外知名旅游投資集團、品牌主題文化酒店、國際會展公司、國際專業賽事俱樂部等,當年在揚州注冊落戶后,經專家評審認定,一次性給予引進單位不高于30萬元的獎勵。